关于统计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学生的通知
为进一步了解同学们的综合表现情况,并更有效地开展工作,现将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学生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1. 统计对象:获得市级及以上级别奖励的经济学院在读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
2. 统计时间:12月3日起至12月8日;
3. 统计方式:下载并填写《经济学院获市级及以上奖励学生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及电子版连同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于12月8日前提交。
附件1:经济学院获市级及以上奖励学生统计表.xls(21kb)
详情请见经济学院学生网http://210.34.5.104/show.asp?id=475
请将相关材料于12月8日前提交到各班班长处
金融系学工组
2008-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