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学生的通知-厦门大学金融系

关于统计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学生的通知

关于统计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学生的通知

为进一步了解同学们的综合表现情况,并更有效地开展工作,现将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学生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1.  统计对象:获得市级及以上级别奖励的经济学院在读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

2.  统计时间:12月3日起至12月8日;

3.  统计方式:下载并填写《经济学院获市级及以上奖励学生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及电子版连同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于12月8日前提交。

附件1:经济学院获市级及以上奖励学生统计表.xls(21kb)

详情请见经济学院学生网http://210.34.5.104/show.asp?id=475

请将相关材料于12月8日前提交到各班班长处

金融系学工组

2008-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