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优秀本科生赴台湾东海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厦门大学金融系

关于选派优秀本科生赴台湾东海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

为加强两岸之间的人才培养及合作交流,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惠”的原则,厦门大学与台湾东海大学http://www.thu.edu.tw)签订了互相交换学生的协议。学校拟从在读本科生中选派约5名优秀学生(对方最终审核并确认名单)于2007-2008年度第二学期(2008年2月)赴东海大学交流学习。现将有关选拔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候选学生必须为本科二、三年级优秀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

2、本次可以参加选拔的院系(如不在名单上对方已开设的专业,要单独申请并等对方确认是否接收),各学院推荐2名候选人参加学校的面试。

目前东海大学可接收我校交换生的专业 :

宗教研究所

物理系

化学系

数学系

工业工程与经营资讯学系

资讯工程系

电机系

财务金融系

经济系

景观系

3、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能力、领导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精神。

4、愿意到东海大学相关专业插班学习,期满后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

5、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生活费(按照当地的消费水平大概每个月1500-2500RMB)及其它杂费,对方免学费,但我校学费和住宿费要正常缴纳。(相关费用可上对方网站查询)。

二、报名时间

截止到2008年12月15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选拔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到院系报名。各相关学院经过筛选推荐1-2名候选人(不接受学生个人的申请),于12月15日前将候选人以下材料送至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港澳台办将组织审核并从中遴选5人,报学校审批。

a.个人详细履历(中文1份打印);(注明个人联系方式)

b.个人交流项目申请表1份 (点击下载,须盖院系印章);

c.学生成绩单1份(须盖院系印章);

d.相关英语水平能力的证明;(须盖章证明属实)

四、交换生的学籍管理问题

学生赴东海大学学习期间保留学籍。学校认可学生在东海大学取得的课程学分。返校后,由院系主任根据学生在东海大学取得的课程学分确定其顶替本校相应的课程学分。

交流项目联系人:吴天喜

电话:218 7522 Email:txwu@xmu.edu.cn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07年12月5日

请我系有意的同学于12月14日前交至蒋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