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07-2008学年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本部续签的通知-厦门大学金融系

关于办理2007-2008学年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本部续签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2007-2008学年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本部续签手续将于9月18日至9月21日晚在化学报告厅办理。请各学院贷款负责人根据附件中学生名单和时间安排表通知学生准时参加。未到场办理者,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将不予发放。届时请携带学生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黑色水笔。各学院贷款助理必须提前到场。此次续贷人数较多,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位。

 

附件:1、各学院助学贷款续签名单

法学院(178).xls公共事务(164).xls管理学院(295).xls海洋环境(94).xls化学化工(328).xls继续教育(145).xls建筑土木(89).xls教育研究院(13).xls经济学院(550).xls南洋院(13).xls人文学院(288).xls软件(157).xls生命科学(139).xls数学(104).xls台湾院(7).xls体育部(4).xls外文(149).xls物理机电(225).xls信息科学(330).xls亚南院(10).xls医学院(193).xls艺术(153).xls

      2、07-08国家助学贷款本部续签时间安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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