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07-2008年度赴新加坡国立大学交流学生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新加坡国立大学签订的学生交流协议,我校将于2007学年度(2007年9月-2008年7月)继续选派5名学生赴新加坡学习交流,交流期限为半年或一年。在新加坡学费全免(但须交纳厦大学费),其他费用由学生自理。
请根据以下条件选拔交流学生:
1.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至少完整完成两个学期即一个学年的学习。
2. 良好的英语能力,申请法学交流的学生雅思成绩不低于六分,托福不低于600分。
3. 有足够经济能力支付往返新加坡国际旅费,在新加坡一年的住宿费、生活费及其他杂费包括学生社团活动经费以及新加坡国立大学的医疗保险计划(GMIS)等。
4. 得到本院系的推荐
5. 某些课程或专业对交流生可能有特殊附加要求,请查询以下网站确认。
详见http://www.nus.edu.sg/registrar/prospective/non-graduating.htm#programme Moduel Restrictions
请各学院根据以上条件遴选1名候选人,并填写回执,于2007年3月21日前报送国际处。
金融系同学请于3月19日(上午11:30)前将如下申请材料交到学工组(过期不候)。
另:候选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中英文):
a. 个人简历;
b. 成绩单
c. 学习计划
学生可通过以下网址了解和查询新国大的课程设置、住宿以及有关申请程序等:
http://www.nus.edu.sg/registrar/prospective/non-graduating.htm#programme
国际处联系人:黄琛 2187522
国际处
200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