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我们
  • 厦门大学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首页
  • 关于我们
  • 师资力量
  • 教学项目
  • 教务专栏
  • 学术动态
    • 讲座信息
    • 会议信息
  • 学生工作
  • 下载专区

(转)关于评定和发放本专科学生2006年9月-2007年1月“专项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

栏目:学生工作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06年12月15日 12:00 点击数:
关于评定和发放本专科学生2006年9月-2007年1月“专项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 

根据《厦门大学关于改革学生特区生活补贴发放方式的实施意见》,现将评定和发放本专科学生2006年9月-2007年1月间“专项生活困难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补助对象

1、我校本专科学生(不含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港澳台侨和海外留学生)。

2、已经评定为本项补助对象的学生,原则上可连续享受(至毕业)。

(二)评定标准和补助额度

一等补助:按学生人数5%评定,每人每年补助1650元(每月150元,每年11个月)

二等补助:按学生人数10%评定,每人每年补助1100元(每月100元,每年11个月)

三等补助:按学生人数15%评定,每人每年补助550元(每月50元,每年11个月)

(三)评定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品行良好;学习努力;接受各种资助的总额不高于6000元/人/年(含本项补助)。

(四)评定方法:

学生补助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后提出初步名单,经系审核同意后,向全体学生公示3天,征求意见。之后,将确定的人员名单填表报学生处汇总审批,由财务处直接将补助费转入学生本人的银行卡(指与校园一卡通建立圈存关系的银行卡)。此项补助每学年分2次发放,上半学年发5个月补助,下半学年发6个月补助。学生困难补助费原则上可按学制连续享受至毕业。各单位应严格控制补助额度,超出部分不予核发。

(五)本次将发放2006年9月-2007年1月共5个月的补助(每个一等5个月计750元,二等5个月计500元,三等5个月计250元)。请于2006年12月27日前将附表(学生处网页下载)填报学生处管理科(包括书面表格一式两份和电子表格),并确保统计的学生学号准确无误。各年级受资助学生名单须分开造表,不要混淆。

附:本专科生专项生活困难补助情况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 上一篇:(转)关于火车票优惠卡增输购票次数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选拔学生赴法国le Havre大学学习通知
  • 通信地址:中国福建厦门大学经济楼

  • 邮政编码:361005

  • 联系电话:(86 592)2185109

  • 传真:(86 592)2186340

  • 电子邮箱:jrx@xmu.edu.cn

  • 网站:https://finance.x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