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教师节慰问金现已发放。今年教师节慰问金厦门市根据我校在编人数按150元/人的标准核
拨,学校再按150元/人的标准配套发放具体标准为在职(本部)、离退休人员300元/人,厦大医院、
出版社、资产经营公司、后勤集团人员150元/人,博士后150元/人,校聘人才派遣人员300元/人(随
9月工资发放)、校聘租赁临时工100元/人(随9月工资发放)
人事处
201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