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安排
一、须具备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
2、在有正式刊号的学术刊物上(不含增刊和论文集)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上)或专著;
二、考试资格审查验证
(一) 未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人员但拟参加本年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者,请按如下时间安排进行资格验证:
1、3月4日-3月21日登录,进入“同等学力申请”系统,注册后,录入个人申请信息;
2、申请人于3月23日—3月26日(节假日除外)提供以下材料至学位与学科建设办:
(1)厦门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3)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最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在有正式刊号的学术刊物上(不含增刊和论文集)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上)或专著(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版权页及文章全文);
(二) 已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人员,拟参加本年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者,需于3月23日—3月26日提供《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须本人亲笔填写,不得代填、打印)至经济学院A楼312室。
三、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方可参加全国外语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统一考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研究生学位与学科建设办留存备案,另一份供报考者现场报名使用。
2010年上半年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答辩审核的通知
2010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答辩申请人员须此前已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名单见附件),本项工作安排如下:
1、3月4日至3月21日登录,进入“同等学力申请”系统,输入资格审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补登答辩申请信息;
2、3月23日至3月26日(节假日除外),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至学位与学科建设办:
(1)外语统考合格证、学科综合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006、2007、2008年参加统考通过者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
(2)厦门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登记表一份(凭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及成绩单到金融系领取);
(3)论文一式15份(含三本“盲审”论文,须隐去作者和导师的所有信息),另十二本论文的《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学位论文著权使用声明》须作者本人签名并请导师在其中的一本论文第二页空白处签署意见,论文封面颜色一律采用淡黄色,格式要求请见附件。
3、3月27日至4月3日各申请人填写答辩材料,并将填写完整的材料交回金融系;
4、其它
请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工作,逾期不候。若截至日期为节假日,则须提前1天。
联系人: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嘉庚3号楼3楼) 李老师 0592-2181472
金融系(经济学院A楼312室) 卢老师 0592-2182395
金融系
201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