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根据《关于二〇〇九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详见学生处网站ttp://xsc.xmu.edu.cn/),各研究生须于9月21日前将研究生校级奖学金申报材料(各一式两份)报系办。申报材料包括《厦门大学2009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成绩证明和科研成果复印件。
只有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计分的科研成果才能申报校级奖学金。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厦门大学2009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下载本通知附件中的《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填写,并连同成绩证明和科研成果复印件提交至系办312室。
本次校级奖学金的评审参照《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厦大研﹝2009﹞18号)执行。人文、社科类核心期刊目录参照2009年核心期刊目录(厦大人〔2009〕62号)以及2008年核心期刊目录(厦大人﹝2008﹞73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