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六批厦门市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厦委组[2009]28号)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第六批厦门市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厦门市辖区内在科技创新、经营管理、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社科研究、文艺创作、体育竞赛等方面达到领先水平,并为厦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在职在岗的各类优秀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和高技能人才。
二、资格条件
根据《关于开展第六批厦门市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厦委组[2009]28号)精神,拔尖人才选拔以参选对象对厦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注重向我市支柱产业、主导产业、重点工程以及生产和经济建设一线、基层倾斜。
具体按照《厦门市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第六、七条的规定执行。
三、可申报名额
按厦门市第六批拔尖人才名额分配方案,我校可申报名额是7名。我校原已入选厦门市第一至四批的拔尖人才,不占用我校申报名额,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申报参加选拔。
四、选拔程序和时间
推选工作程序如下:
1.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相结合;
2.各单位根据《厦门市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和条件严格审核、筛选,确定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后将《厦门市第六批拔尖人才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和申报人选的其他材料于6月24日前一并报送人事处人事科,同时发送电子版到rsk@xmu.edu.cn.
五、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填写《厦门市拔尖人才人选呈报表》一式三份(附件3,用16K纸双面打印,封面上“所在单位”填写各单位(如学院、研究院)名称并在呈报表11页“所在单位意见”一栏签字盖章,封面上“主管部门”填写“厦门大学”),并附本人主要业绩的证明材料。
报送的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有关获奖证书及排列名次原件和复印件;
2.主要著作、论文原件、复印件及刊物级别和作者排列名次的证明材料;
3.其他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材料。
六、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从充分调动各类优秀人才参与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出发,精心组织好第六批拔尖人才的申报、选拔工作。务必及时通知到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选拔工作中有关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人事科联系:2186239 2182259
附件:
1.厦门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六批厦门市拔尖人才推选工作的通知》(厦委组〔2009〕28号)http://www.xmzzb.gov.cn/show.asp?id=2936
2.《厦门市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厦委组〔2006〕56号)
http://www.xmzzb.gov.cn/show.asp?id=2934
3.《厦门市拔尖人才人选呈报表》
4.《厦门市第六批拔尖人才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二ОО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