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答辩申请人员须此前已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名单见附件),本项工作安排如下:
1、3月3日至3月16日登录进入“同等学力申请”系统,输入资格审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补登答辩申请信息;
2、3月18日至3月26日(节假日除外),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至学位与学科建设办:
(1)外语统考合格证、学科综合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006、2007、2008年参加统考通过者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
(2)厦门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登记表一份(凭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及成绩单到金融系领取);
(3)论文一式15份,其中三本论文为“盲审”论文,须隐去作者和导师的所有信息,另十二份论文的《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学位论文著权使用声明》页须作者本人签名并请导师在其中的一本论文第二页空白处签署意见,论文封面颜色一律采用淡黄色,格式要求请见附件。
3、3月27日至4月3日各申请人填写答辩材料,并将填写完整的材料交回金融系;
4、其它
请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工作,逾期不候。若截至日期为节假日,则须提前1天。为保证以上工作的顺利进行,故审查时间相对作以安排:3月18日-3月19日经济学院;3月20日 法学院;3月23日—3月24日 管理学院公共事务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3月25日至3月26日 其它各学院(研究院)。申请人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时间。
联系人: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嘉庚3号楼3楼) 李老师 0592-2181472
金融系(经济学院A楼312室) 蔡老师 0592-2182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