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厦门大学教职工租赁校园内住房自查表》的通知-厦门大学金融系

关于填写《厦门大学教职工租赁校园内住房自查表》的通知

    根据《关于加强校园内教职工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布署,请各位教职工认真、如实填写《厦门大学教职工租赁校园内住房自查表》。并于2008年12月31日前交由所在单位盖章后统一交到租赁管理办公室。地址:嘉庚3-728;电话:218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