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安排
1、时间:11月22(上午8:30,下午2:30);
2、地点:经济学院(见附件);
3、答辩前须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格式自定)。
二、同等学力人员务必于11月20日前交清答辩费(未按时缴费的学员将取消答辩资格),通过银行转帐的学员请将汇款单据传真至0592-2187038 ,并于答辩前一天凭汇款单据原件至经济学院A楼311室许老师处领取发票。
三、离校手续办理
1、对象:应用型硕士生
2、时间:答辩通过后一周内
3、要求:
(1)登陆学生系统,进入个人学籍信息页面,点击右上角的修改按扭,将研究生期间奖惩情况、学籍异动情况、答辩情况等栏目的信息录入完整;
(2) 在校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录入及审核(审核程序:通知导师进行网上审核并将刊物原件交至系办研究生秘书处审核),方能打印《厦门大学研究生科研及奖励一览表》,该表由本人签字后交至系办312室;
(3) 到学校各单位办理离校手续(财务处、图书馆、物业管理中心等等);
提示:到图书馆办理手续前,必须先将论文电子版上传至:
http://210.34.4.13:8080/lunwen/upload/default.asp,然后把图书证及学位论文一本(自备)交到图书馆,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4) 将各单位出具的离校证明及学生证交到系办研究生秘书处,方可领取证书。
金融系
2008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