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厦大研[2006]29号),现将我校2008年下半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答辩申请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
凡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并在公开的经济类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一篇文章,有意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请于以下时间申请资格审查:
1、9月12日—9月22日登录http://yjsy.xmu.edu.cn/xwbmis/share/login.htm,进入“同等学力申请”系统,注册后,录入个人申请信息;
2、申请人于9月24日—9月30日(节假日除外)提供以下材料至学位与学科建设办:
(1)厦门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最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在有正式刊号的学术刊物上(不含增刊和论文集)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上)或专著(文章须提供原件及封面、目录、版权页及文章全文复印件;专著须提供原件及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
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答辩申请: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答辩申请人员须此前已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本项工作安排如下:
1、9月12日—9月22日登录http://yjsy.xmu.edu.cn/xwbmis/share/login.htm,进入“同等学力申请”系统,录入答辩申请信息;
2、9月24日至9月30日(节假日除外),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至学位与学科建设办:
(1)外语统考合格证、学科综合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006年以后参加统考通过者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kwb/tlcjcx/07/;
(2)厦门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登记表(凭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及成绩单到金融系312室领取);
(3)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一式15份。
① 论文封面颜色一律采用淡黄色,格式要求请见附件。
② 论文一式15份,其中三本论文为“盲审”论文,须隐去作者和导师的任何信息,另十二份论文的《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学位论文著权使用声明》页须作者本人签名并请导师在其中的一本论文第二页空白处签署意见)。
3、10月1日至10月9日各申请人填写答辩材料(答辩申请通过后,由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发放答辩材料),填写完整的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回金融系研究生秘书处。
为保证以上工作的顺利进行,故审查时间相对作以安排: 9月25日法学院 ;9月26日—9月27日 经济学院;9月28日—9月29日 管理学院、公共事务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9月30日 其它各学院(研究院)。申请人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时间。
请相关单位及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申请工作,逾期不候。若截至日期为节假日,则须提前1天。
金融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