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厦大研[2006]29号),并结合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我校2008年上半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答辩申请及全国统考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
凡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有意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请于以下时间申请资格审查:
1、3月5日-3月16日登录http://yjsy.xmu.edu.cn/xwbmis/share/login.htm,进入“同等学力申请”系统,注册后,录入个人申请信息;
2、申请人于3月18日—3月26日(节假日除外)提供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
(1)厦门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最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在有正式刊号的学术刊物上(不含增刊和论文集)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上)或专著(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版权页及文章全文);
3、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方可参加全国外语统一考试和综合统一考试。
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
已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人员及本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凡拟参加本年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者,需于3月18日—3月26日提供《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须本人亲笔填写,不得代填、打印)一式两份进行全国统考资格审查。全国统考资格审查分两步:
1、各院系审查,审查内容为学员是否已通过按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若通过请审核者在审核意见栏填上“已通过按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同意报考”,并在审核人签字处签名。
2、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审查,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在各院系审查通过后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一份由学位与学科建设办留存备案,另一份供报考者现场报名使用。
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答辩申请: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答辩申请人员须此前已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本项工作安排如下:
1、3月5日至3月16日登录http://yjsy.xmu.edu.cn/xwbmis/share/login.htm,进入“同等学力申请”系统,输入答辩申请信息;
2、3月18日至3月26日(节假日除外),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
(1)外语统考合格证、学科综合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006、2007年参加统考通过者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kwb/tlcjcx/07/;
(2)厦门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登记表;(凭课程班结业证及成绩单至金融系研究生秘书处领取)
(3)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一式15份。交学位与学科建设办查验;
① 论文封面颜色一律采用淡黄色,格式要求请见附件。
② 论文一式15份,其中三份论文须隐去作者和导师的任何信息,另十二份论文的《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学位论文著权使用声明》页须作者及导师签名的地方都必须签写完整(其中一份论文需导师签署意见)。
4、3月27日至4月3日各申请人填写答辩材料,并将填写完整的材料交回金融系。
请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申请工作,逾期不候。若截至日期为节假日,则须提前1天。
为保证以上工作的顺利进行,故审查时间相对作以安排:3月18日-3月19日 法学院 ;3月20日—3月21日 经济学院;3月24日—3月25日 管理学院公共事务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3月26日 其它各学院(研究院)。申请人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时间。
转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