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须具备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
(2)在有正式刊号的经济学学术刊物上(不含增刊和论文集)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
★请具备以上条件者登录研究生院主页,进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系统,注册后,录入个人申请信息(此系统开通时间为每年2、9月份,其余时间不开通)。
2、考试资格审查验证:已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系统申请的学员,请根据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在规定的时间(每年的2-3月)提供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1) 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最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已在公开刊物发表的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4)《厦门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5)《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取得资格的人员方可报考及参加全国统一外语和综合考试。
★同等学力全国统一考试每年只组织一次,因此请有意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务必准时参加资格审查,统考次数为第一次取得资格后四年内必须考试通过,并于第五年提出答辩申请。
二、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安排
1、凡通过同等学力全国外语水平考试﹑同等学力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员,均可向我系申请论文指导老师。
★申请办法:
⑴ 首先拟定论文的方向,然后填写《课程班选导表格》,此表格共有三个选导志愿,学生可根据自己论文的方向选择研究此方向的导师,有关导师的介绍见我系网站“师资力量”栏。
⑵ 将填写完整的表格传真至0592-2187038。
⑶ 我系将根据学员的选导志愿安排导师,并将安排的结果通过邮件或电话告知申请人。
三、硕士论文答辩申请
凡已取得《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并通过全国统一考试的学员,可进一步申请硕士论文答辩。
1.硕士论文答辩申请为每年两次(2月、9月),答辩时间为每年5月、11月。
2.申请论文答辩的学员必须是已或前一次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同时做资格审查和答辩申请。
3.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以下材料:
(1)课程考试成绩单、结业证,外语统考合格证、学科综合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一式15份。其中一份论文需导师签署申请意见;
四、其它
1、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xmu.edu.cn
2、金融系联系电话:2182395, E-mail:finance@xmu.edu.cn
金融系
2007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