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1年上半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答辩申请及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
凡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并在经济类刊物上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有意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请于以下时间申请资格审查:
1、3月3日-3月20日登录http://yjsy.xmu.edu.cn/xwbmis/share/login.htm,点击“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请点击注册”,注册后,录入个人申请信息;
2、3月22日—3月25日(节假日除外)提供以下材料至学位与学科建设办:
①厦门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②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最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④在有正式刊号的学术刊物上(不含增刊和论文集)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上)或专著(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版权页及文章全文);
3、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方可参加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
已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人员或本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凡拟参加本年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者,需于3月22日—3月25日提供《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须本人亲笔填写,不得代填、打印)一式两份进行全国统考资格审查。全国统考资格审查分两步:
1、各院系审查:审查内容为学员是否已通过按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
2、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审查: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在各院系审查基础上审核报考者是否通过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学位与学科建设办留存备案,另一份供报考者现场报名使用。
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答辩申请: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答辩申请人员须此前已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本项工作安排如下:
1、3月3日至3月20日登录http://yjsy.xmu.edu.cn/xwbmis/share/login.htm,进入“同等学力申请”系统,输入资格审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补登答辩申请信息;
2、3月22日至3月25日(节假日除外),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至学位与学科建设办:
①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一份。参加2007、2008、2009、2010年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查询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zzgs/tdxltk/?step=6
②厦门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登记表一份; (凭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及成绩单到金融系领取);
③论文一式15份(含三本“盲审”论文,须隐去作者和导师的所有信息),另十二本论文的《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学位论文著权使用声明》由作者本人签名后请导师在其中的一本论文第二页空白处签署意见,论文封面颜色采用淡黄色,格式要求请见附件。
3、3月28日至4月3日各申请人填写答辩材料,并将填写完整的材料交回金融系;
4、4月6日至4月8日金融系将答辩申请人交回的答辩材料汇总至学位与学科建设办;
5、4月11日至4月18日学位与学科建设办进行学位论文送审前审查。
请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申请工作,逾期不候。若截至日期为节假日,则须提前1天。
联系人: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嘉庚3号楼3层) 李老师 0592-2181472
金融系(经济学院A座312室) 蔡老师 0592-2182395
金融系
201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