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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关于申报2008年度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及2009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08年04月16日 12:00 点击数:
各学院:

    2008年度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下称“培育资金项目”)及2009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下称“重大项目”)申报工作拟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指南

1.2008年度培育资金项目重点支持灾害预防与环境安全等5个领域,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2.2009年度重大项目重点支持数理学科交叉领域,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

三、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1. 已获得国家“973”、“863”计划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支持的项目申请,教育部不再重复立项资助;

2. 项目申请人如已承担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及培育资金项目且未结题的,不具备项目申报资格;

3. 培育资金项目及重大项目只支持民口项目,凡研究内容涉密的项目请勿申报;

4. 为杜绝项目申报高起点,立项后自行降低要求的不良倾向,提请各项目申报人注意:项目申请书中所填项目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实事求是,并具可考核性。项目申请如获批准,除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外,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研究目标、进度安排、项目预算与预期成果。对擅自更改的,将取消其项目立项资格,并在网上公示;

5. 各类项目的经费资助额度:培育资金项目不超过40万元;重大项目不超过50万元,同时要求根据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相应研究经费;对申请资助额度超过正常资助额度或无经费配套承诺的项目,教育部将不予受理;

6. 为保证项目质量和效益,各类项目均为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名额为培育资金2项,重大项目1项。由于限额申报需优中选优,请有意申报的教师,填写附件3简表,并于4月21日前上午9点前将纸质材料提交给科技处李荔敏。

四、项目申报方式与时间

    项目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http://stmp.moe.edu.cn)”实行网上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我校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08年5月7日止(周三)。

联 系 人:李荔敏

联系电话:218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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