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鼓励我省金融工作者积极参与金融调研,推动金融学术研究和群众性群众性金融科研活动的开展,经福建省金融学会第六界理事会第三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开展2005—2006年度优秀金融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间,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的金融论文、调查报告和专著,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符合科学发展观,切合经济、金融方针政策,紧扣经济、金融工作中心。
(二)理论上有创新或独到见解,并具有一定的深度和现实性,或对金融实际工作产生过积极影响。
(三)文章结构严谨、观点鲜明、论据充分、材料翔实、文字简练、流畅,字数在5000字以上。
三、推荐方式及数量分配
(一)推荐方式。各团体会员单位在作者申报的基础上,根据论文质量初评推荐。
(二)推荐数量。人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兴业银行、保险学会各推荐6篇;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农发行、国开行、交行、中信、招行、民生、华夏、光大、商业行、邮政储汇局、银联、厦门特区金融学会各推荐3篇;华融、长城、东方、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联华信托、兴业证券、广发华福证券各推荐2篇;厦门大学和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各推荐5篇。
四、评选办法与要求
(一)本次优秀论文评选活动采取个人申报、团体会员单位推荐、学会秘书长筛选、评委会评定的方式进行。即学会秘书处将收到的申报文章,根据评选条件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参评文章,交由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委会评审,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一、二、三等奖。
(二)为使评选活动客观、公正,各团体会员单位对所推荐的文章,除1份保留文章原件外,其余均应删除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后上报。
(三)为便于评选,各团体会员单位对所推荐的文章每篇复印12份(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并保持整洁、清晰)。
(四)所推荐的文章均应填写福建省金融学会“金融优秀论文推荐表”
五、奖励办法
学会将对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并在会刊《福建金融》上公布获奖名单。
六、评选时间安排
各团体会员单位机根据通知要求,将推荐文章于7月10日前报省金融学会秘书处(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20号);7月中旬由评委初评,8月初由评委会评出一、二、三等奖。
省金融学会秘书处联系人及电话:
张钦芬(电话:88010585),张宏昕(电话:88010586),传真:88010581
附:福建省金融学会金融优秀论文推荐表
福建省金融学会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