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通过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员,可向我系申请论文指导老师。申请程序如下:
1、首先拟定论文的方向,然后填写“课程班选导表格”,此表格共有三个选导志愿,学生可根据自己论文的方向选择研究此方向的导师。有关导师的介绍见我系网站“师资力量”栏。
2、将填写完整的表格及本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两门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并寄到我系。
3、根据学生所填的志愿及系办统筹安排,最后确定导师。(等通知)
注:寄信地址: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 蔡淑昭 361005
传 真:0592-2187038、2181450
联系电话:0592-2182395
金融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