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23日前须交清答辩费(未按时缴费的学员将取消答辩资格),通过转帐的学员,须将电汇凭单传真至0592-2187038,并于答辩前将凭单原件交至系办研究生秘书处。
2、每位学员于答辩前须准备10分左右的PPT(格式自定)。
3、应用研型究生在论文答辩通过后,须办理离校手续,并将学生证、图书证一同交回。
金融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