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大教〔2008〕30号
全校各单位:
根据《厦门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试行)》(厦大教〔2006〕14号)文件精神(可在教务处网站点击“教务文件”http://jwc.xmu.edu.cn/board.asp 编号809、810 查看,现将我校推荐2009年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工作安排如下:
1.各学院要按照《厦门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试行)》(厦大教〔2006〕14号)的规定和程序开展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各学院可以在学校规定框架内制定适合本学院的具体工作方案。凡准备接受学生跨学科免试攻读为研究生的单位,应当按本学科实际需要,在学院工作方案中规定拟接受跨专业免试的范围、条件、考核办法及名额。学院具体工作方案应事先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和学院内公告栏张榜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2.2009年推免生比例可参照去年比例(化学、生物、生物技术、历史、经济人才培养基地班按核定规模(最高为60人)人数50%、其他专业15%;其中推荐校外单位要占本单位推免生总额的35%以上)进行预选。待教育部正式下达我校名额指标后,根据学校正式分配方案最终确定人选。
3. 各学院自接本通知起要成立推荐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应按《厦门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规定),开展动员宣传工作,受理学生申请(申请表在教务处主页的下载中心学务科栏目内下载)并指导学生联系就读单位。
4.规范推免生的考试工作。鉴于大部分的院系已将推免生的考试等同研究生的入学复试,确定资格的推免生大部分已不再参加次年的入学复试,因此,各学院须进一步规范推免生的考试,应按统考研究生入学复试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具体要求和程序见附件)。各院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秘书都应参加推免生的考试工作。特别强调的是,拟接收跨院系校内推免生时,必须参加拟接收推免生院系的推免生考试工作。各院系应将接收本校推免生的考试与接收外校推免生的考试执行同一标准,并尽量安排在同一时间进行,以便于奖学金的评比工作(因为校内外推免生的考试成绩具有可比性)。
各学院面试、初审工作应在9月20日前结束。
5.9月20日前各学院将推荐人选的成绩总卡原件、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或成绩报告单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和学院推荐名单(纸质和电子文档,可在教务处主页的下载中心学务科栏目内下载),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送教务处学务科,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6.10月份为学校审核、组织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报省高招办批准时间。获得免试资格的学生在还应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凭效验码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是 http://yz.chsi.com.cn(公网) 或 http://yz.chsi.cn(教育网)进行网上报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然后,在研究生招生报名期间,按网上报名选择的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和缴费、照像,并把《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送交招收单位。
附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厦门大学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研究生 免试 安排 通知
厦门大学办公室 2008-06-27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