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博士生:
根据学校“211工程”三期创新人才培养建设计划要求,研究生院决定启动研究生国外访学计划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项目实施按《厦门大学“211工程”三期研究生国外访学计划实施办法》(【2009】厦大研字3号)(附件1)执行。
2.申请对象: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
3.访学形式:课程学习(A类)和学术研究(B类)。
4.访学期限:一学期。
5.资助形式及标准:
(1)按教育部公派研究生标准发放奖学金;
(2)报销一次厦门与访学学校的往访差旅费;
(3)除哈佛、耶鲁、牛津、剑桥等极少数世界顶尖大学、顶尖专业学习者外,原则上对学费不予资助。
6.访学人数:2009年度30名。
7.工作程序:
(1)申请人经导师推荐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厦门大学研究生国外访学项目申请表》(附件2),并附上访学单位开具的接收证明。
(2)学院自行组织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参考指标为申请者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和访学计划安排等。
(3)学院根据对申请人考评结果制定出年度研究生国外访学计划,填写《2009年度研究生国外访学计划表(第1期)》(附件3),并于2009年6月25日前将研究生申请材料报送学院审批。
金融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