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2008年度厦门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的评奖工作已启动。现将本次评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依据
本次科研成果奖的评审参照厦门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评审办法((2006)厦大研字54号)执行。核心期刊目录参照2008年核心期刊目录(厦大人﹝2008﹞73号。
二、参评要求
1、参评对象。应满足厦门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评审办法((2006)厦大研字54号)的要求。
2、科研成果统计期间。本次评奖的科研成果采用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3、其它参评要求。参评的科研成果应于网上进行填报,且已经过导师、研究生秘书审核。科研成果审核截止时间为4月14日下午2:30,未审核的科研成果不得计分。
三、评审程序
1、研究生向所在系提交申请,申请时应提交《厦门大学2008年度科研成果奖申报表》及科研成果详表(登陆研究生院科研成果系统打印)以及科研成果复印件。
2、学院按分配名额对硕士、博士分别进行预评,并进行公示。
3、学院公示候选人名单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综合办。
4、研究生院汇总材料,经院务会讨论复评、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并报孙世刚副校长批示后,确定最终的获奖名单。
四、时间安排
1、各研究生于4月24日前将评奖材料报至系办312室(评奖材料包括《厦门大学2008年度科研成果奖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厦门大学2008年度科研成果奖申报表》及科研成果详表(申报表及科研成果详表请科研成果系统打印),科研成果复印件各一份,提交书面材料前,应先将《厦门大学2008年度科研成果奖申报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finance@xmu.edu.cn,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2、5月8日前,研究生科研成果奖评奖委员会进行评审。
3、5月13日前,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候选人名单公示后,报孙世刚副校长审批。
4、5月份底,召开2008年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颁奖大会。
五、其它说明
1、根据4月14日下午2:30研究生院网上科研成果填报人数分配各学院(研究院)科研成果奖分配指标。
2、科研成果复印件的提交要求:
(1)论文要求提交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末页(有DOI号并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文章只需提供论文的首末页);
(2)论著要求提交封面、章节编写说明以及内容首末页的复印件,其它材料要求提交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3、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团队,可以申请科研成果奖特别奖。
金融系
2009.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