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美教育交流协议, 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将选派40名青年英语教师参加“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外语助教子项目(FLTA),赴美国有关高校从事汉语教学工作,同时进修英语教学法和美国文化、政治、经济等相关课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2、申请人应是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英语教师,申请时年龄不应超过29岁。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3、身心健康。
4、具有英语专业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优先考虑具有硕士学位的申请人。
二、本项目被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一学年(一般为9-12个月)。留学人员在美期间的生活费和往返国际旅费由美国政府负担,选修课程的学费由美方接收院校免除。被录取人员的派出时间暂定为2008年8-9月。
本项目不支持被录取人员家属和子女赴美。
请各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条件推荐候选人1~2名,于2007年11月9日之前将《出国留学候选人推荐表》(从附件中下载)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人 事 处